2011/11/24

" SURPRISE. "

凌晨四點,冷清的街道,空氣中帶著些許寒意,恩,冬天真的快到了。整條街上只剩7-11還亮著,我穿過馬路,望向對街,黑暗中有什麼在走動,原來是一個阿罵,她拖著一輛拖車,緩緩地走進路旁的垃圾桶,俯身,翻找。



哀。



在一陣小小的感概後,走進了7-11。



多多綠,付錢,23塊。



走出來看到門口停了一輛計程車,駕駛座內粗胖的駕駛嚼著檳榔在講著電話,我想到了上次被砸的那家店就在隔壁,還是快點回家吧,免得忽然有群飆仔衝過來砸店不小心砸到了我XD。



上樓,大家都睡了,應該的。



打開電腦,聽著該死的揮之不去的想念是會呼吸的痛,和記得,嗯。



然後,以上是廢話XD。



來打網誌吧= )










最近事情要開始多了,雖然比不上大忙人,至少也像個大學生了,哈。



想嘗試許多東西,但這也意味著,有時候我們得捨棄些什麼。



照UTILITY排,大一教的,呵。



有些事情一輩子只有一次,有些機會錯過了就不會再有。



有時候,真的要懂得把握(嘖)。



等到真正錯過的時候,那就只能感慨了。





或許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極限,但是每個人也有每個人的淺力。



有時候不知道自己要不要的時候,問問自己,你有沒有興趣?你想不想試試看?



如果是,那一事又何妨?



人生嘛,失敗又沒什麼大不了,反正不管你做了什麼,你還是一樣渺小,糗了,假裝沒事站起來,別人也會忘記。





SO,有時候需要的是一股衝勁,不用去管別人想什麼,至少那不會比你想做的事情還要重要,只要去試試看就對了。



但是我是個沒有什麼衝勁的人,哈哈。





加油吧。



自己選擇的路,就好好去做,全力去拚就對了,哈哈。









I NEED SOME PASSION.







BOMB!!



我好愛這張,在野柳,某個被我抓到的大浪。



也要像這樣,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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